一、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景觀、有效管理校內自行車停放秩序、共同尊重人行空間。總務處業已將自行車全面納入管理,凡停放於校內之自行車,懇請自行車車主配合本校『自行車管理細則』規定,為所屬自行車申辦「自行車識別證」,車主未曾申辦、到期且需展期,務必於106年8月11日前,線上申請(申辦網址http://mybike.ncu.edu.tw/NCUApplyBikeNum.asp),於申辦三個工作天後,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中大會館,逕洽邱先生(分機:57310)領取,並請務必確實黏貼於正確位置。(詳如附圖)
二、 106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事務組將對明顯喪失騎乘功能(缺把手、坐墊、輪胎、輪胎脆化、鍊條鏽蝕或斷開)、久未使用與未貼附本校「自行車識別證」貼紙之自行車,於拍照後進行清運作業。(如遇雨天、颱風或其他不利清運之情形,將順延清運日期,不再另行公告)
三、 106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受理有前項遭清運情形之自行車原車主領回,請車主先行完成「自行車識別證」申辦與領取後,並於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16時,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自有自行車車鎖「解鎖鑰匙」,完成正確黏貼「自行車識別證」人車拍照後得以領回自行車。
四、 106年9月29日,無人領取之自行車,將視為本年度無車主之廢棄物,售予本校合約資源回收商,所得費用作為資源回收相關業務專用款項。
五、 入校自行車敬請遵行本校『自行車管理細則』相關規定。
六、 檢附「106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時程表」、「自行車識別證申請流程」、「自行車識別證正確黏貼位置」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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