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7年8月22日起進行年度「校園廢棄車輛清理 」作業

發表時間:18/06/08
發表單位:
營管所辦公室

一、本年度起,除以往例行廢棄自行車清理,增加汽、機車等廢棄車輛清理。經勘查認定且張貼公告一個月仍無人清理者,視為廢棄車輛,依相關法令辦理。
二、自行車識別證之前三碼為到期年份,107則表示該車輛於今年7月31日到期。
三、8月22日起除清運以下情形自行車:
1.未張貼自行車識別證之自行車。
2.自行車識別證前三碼為小於108之過期自行車。

四、上述車輛如不願被清運,車主務必於期限內將愛車攜回,自行車必須完成識別證申請、展期後正確黏貼。
1.自行車未張貼識別證,8月10日前完成申請與黏貼。
2.自行車識別證到期仍需於校內使用,8月10日前攜當初申辦證件至中大會館展期至108年,重新正確張貼。

●自行車識別證需將到期年,向前、平行、平整正確黏貼於自行車上管,不可遮蔽。
●未到期但方向錯誤、位置錯誤、髒汙、破損、不平整,請攜當初申辦證件至中大會館重印與正確黏貼。
●到期年份為108以後之閒置廢棄自行車,車主需循以下方式妥善處理車輛,如長期閒置攜回、轉贈(賣)或自行移至校內資源回收暫存場回收……等。
●為騎乘安全與免除愛車遭誤清運情形,自行車車主請保持自行車識別證正確黏貼、鍊條適量上油、輪胎充氣適當、置物籃清空等維護良好車況。禁止將廢棄車輛閒置於校園,鎖於車架上。
●「提醒標示牌」,請於確實正確完成黏貼自行車識別證後,移除並將紙張資源回收,勿隨地丟棄、勿移置其他車輛。

107年度「校園廢棄車輛清理 」作業公文
http://mybike.ncu.edu.tw/Home/FrontNewsDetail?FN_ID=6
自行車識別證申請說明
http://mybike.ncu.edu.tw/Home/FrontNewsDetail?FN_ID=7

相關網址 http://oga.ncu.edu.tw/ncuoga/affair/newsform.php?id=1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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