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0台灣工程法學會論文競賽

發表時間:10/03/31
發表單位:
營管所辦公室

為促進本國工程法學蓬勃發展,台灣工程法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舉辦2010年工程法學論文競賽,誠摯歡迎並邀請各界人士踴躍參加我國工程法學界的年度工程法學論文競賽盛事。

參加資格:  
年齡無限制,專長為法律或工程均可。凡對我國工程法學有興趣者均歡迎參加。

評選及獎金:
論文評分以「論文之原創性及對工程法學之貢獻」占50%,「論文之引證及論述」占40%,「文筆及表達」占10%。

第一名:新台幣30,000元                  
第二名:新台幣15,000元
第三名:新台幣5,000元               
優等及佳作:頒予獎牌,不提供獎金

參賽論文:
☉  由參加人自行選定論文主題。凡與工程法律相關之議題均可作為論文主題。例如:工程契約、工程管理、索賠、仲裁、爭端解決程序、實體或程序面均可,但必須與工程法律相關。專門論述外國工程法律者,不列入評選。

☉  參賽論文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創著作。參賽論文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且不得於本會公布評選結果前投稿其他刊物。數人合作撰寫之論文請以第一作者名義參賽。

☉ 論文字數不得超過8000字(含標點符號)。

☉  得獎論文(含優等及佳作之論文)之著作權由參賽人享有,但參賽人同意台灣工程法學會得使用得獎論文,包括但不限於印行或於本會網站發表得獎論文,或與法學刊物合作發表。

參賽方式:
☉  參賽截稿日期及時間:99年7月31日下午5時。逾時不接受參加競賽。

☉  參賽論文應以Email電子郵件分別傳送至:corbin@mail.cec.com.twlaura20050901@gmail.com

(1) Email郵件應表明:(a)參加本論文競賽之意旨;(b)參賽論文題目;及(c) 參賽人姓名、地址、電話、服務單位或就學學校、職稱或年級。

(2) 參賽論文(WORD或PDF格式)作為 Email 附件。參賽論文不得於任何頁面或位置記載參賽人姓名或其他任何足以辨識參賽人之文字或記號,以利評審中立評選。

◎  如經本學會認定與本公告「參賽論文」要求不符者,喪失參賽資格。

◎  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本會保留得獎名次部分或全部從缺之權利。

◎    預定於99年9月30日公布得獎論文。惟本會保留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展延公布得獎論文日期之權利。

回上一頁

桃園縣中壢市五權里中大路300號    交通資訊
電話:(03)422-7151轉34030或34031 傳真:(03)4257092 E-mail:ncu4030@ncu.edu.tw
Copyright (c) 2008 by NCUCE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回首頁HOME網站地圖SITEMAP聯絡我們CONTACT US